「刑事战将」高阶警林明佐 涉嫌6大罪!检方声押理由曝光

台中市刑大前任大队长、现任刑事局警政监林明佐,涉犯组织犯罪等6罪,检方侦讯后认林明佐涉嫌重大,且有逃亡、灭证等,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翻摄画面)

台中市刑大前任大队长、现任刑事局警政监林明佐,涉犯组织犯罪等6罪,检方侦讯后认林明佐涉嫌重大,且有逃亡、灭证等,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王煌忠摄)

有「刑事战将」之称的刑事局警政监林明佐,遭检举涉嫌在任职台中市刑大大队长期间,与博弈集团交往密切,经黑金组检察官漏夜侦讯,3日上午依公务员明知为犯罪组织有据予以包庇罪等6罪,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

台中地检署侦办前台中市警局刑大大队长林明佐涉嫌泄密等案件,昨天(2日)由检察官指挥廉政署中部地区调查组、警政署政风室,依据《刑事诉讼法》及检察机关实施搜索扣押应行注意事项之规定,知会该机关长官或可为其代表之人员在场后,持台中地院核发搜索票至林明佐办公处所及住居所进行搜索。

经检察官讯问后,认林明佐涉犯《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第9条「公务员明知为犯罪组织有据予以包庇罪」、《刑法》第132条第1项「泄漏国防以外应秘密消息罪」、第270条、第268条「公务员包庇图利供给赌博场所罪」、第 270条、第268条「公务员包庇图利聚众赌博罪」、《洗钱防制法》第17条第 2项「公务员泄漏关于犯洗钱防制法第14条消息罪」及《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财产来源不明罪」等罪。

检察官认为林明佐涉嫌重大,且有事实足认有逃亡、湮灭、伪造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有羁押之原因及羁押之必要,爰向台中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