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学大师”向一名在读研究生“借款”20余万 被判诈骗罪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张倩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娟娟)一男子自称“玄学大师”,搞起了“网络占卜”“隔空转运”生意;一名在读研究生上当,被骗26万余元。近日,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诈骗案,被告人余某因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2年11月,武汉某高校在读研究生林某因个人情感困惑,经人介绍在互联网上介绍认识了“大师”余某。余某自称玄学中人,可帮林某算命改运。

余某告诉林某,“卦象”显示林某今年“运势不好”,需购买玉牌、手串、护身符“改运”。在随后几个月里,余某还通过与林某聊天,不断套取更多关于林某的各种信息。随着越来越多的卦象被“命中”,林某愈发对余某的“法力”深信不疑。

2022年12月至2023年9月期间,余某以“算卦、发功、点香、改命”为由,陆续向林某收取办事订金,还会以购买符纸蜡烛、支付路费等理由找林某再次支付费用。

随着两人相熟,余某开始编造各种借口,如家人去世办丧、化解仇家报复、购买算命通灵道具等,找林某借款,费用及借款共计26万余元。

2023年10月,林某因经济原因找余某返还之前的“借款”。余某却找各种理由搪塞,称会分期还钱,让林某缓一缓,还制定了“还款计划”。

等待了一段时间后,林某发现余某不回消息,意识到可能被骗,遂向警方报案。

余某到案后对相关事实供认不讳,却辩称与林某往来的20余万元绝大多数为“借款”,且自己制定有还款计划,并非蓄意诈骗。

法院审理后认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林某26万余元,并将上述资金用于直播打赏、游戏充值、旅游、休闲娱乐等日常花销,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余某有自首情节,且家属主动向被害人赔偿了大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最终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余某退赔剩余5万余元发还被害人。

办案法官提醒,迷信诈骗活动往往精心策划,通过一系列预设的“套路”,侵蚀受害者的心理防线,“本案中的作案手法虽不罕见,但生活中缺乏心理防范为‘玄学’买单之人仍旧不少。要增强防诈意识、科学意识,警惕利用封建迷信实施的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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