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甲88槍案槍手孔祥志翻供 改口洪政軍事前不知情

台南学甲88枪击案今下午开庭审理,检方起诉全案策画者洪政军及供枪者蔡金郎,传唤枪手孔祥志等3共犯作证且隔别询问,孔祥志一改在检警及法官具结证词,指洪事前并不清楚他要对郭再钦、谢财旺开枪,且请洪安排偷渡也仅提到「我要做事」,检方认供词不足采信。

合议庭依洪、蔡及律师申请,传唤孔祥志、杨展华及谢俊诚作证,杨说,洪给了地址,要他到新北拿东西,他找了谢开车载他北上,抵达该址再由蔡金郎带路,到一空地跟另名不认识的人拿了袋子,事后打开才发现是把枪枝,但无法确认是真枪或假枪,最后该枪交给洪。

检方反问,杨在检方侦讯时具结笔录,杨指是跟蔡金郎拿枪,当时袋子就放在副驾驶座,如今却变成蔡金郎带你去拿枪,且对方是名陌生人。杨说,检察官询问时太害怕了。检方也驳斥其证述不足采信。

谢俊诚说,当下人未下车,没看到对方长相,直至回到家打开袋子里头有把枪,用手机拍了照,该枪没有子弹。

孔祥志说,开枪用枪枝是跟友人王重杰拿的,他看郭再钦、谢财旺不爽,掩埋炉碴、种光电,危害地方,他靠这方式宣泄不满情绪。他说,使用枪枝是PC冲锋枪,事后丢在溪畔了。

检方问孔何时知道枪枝型号?他说,拿到枪就知道了。检方质疑,法官2月27日询问时,孔明明回答「不清楚型号」。他说,是把冲锋枪,但型号不清楚。

检方提及3月6日在市刑大警询笔录,孔指案发3、4月前,就联络洪政军安排偷渡,「我告知他我要向郭再钦及谢财旺开枪」。孔否认洪事前知情,改口说他只跟洪提到「我要做事」。他说,当时要洪找人到花园夜市移动作案用机车,告诉洪的理由「我要做事」,而不是开枪。

审判长提醒孔做伪证的刑责外,提示他在检方侦讯笔录,指检方推算去年8、9月间,洪就知道要开枪?孔当时回答「是」。孔当场否认,那时候洪不知道,「没讲要开枪的事」。

审判长询问案发前有跟洪报告?孔说,不是报告,提到要偷渡,需要帮忙。经济状况为何?他说,案发前在当铺工作,一个月收入6、7万,不会饿着了。

审判长指出,既然有6、7万工作,没有其他目的,怎么会想要开枪,且之后偷渡,变成通缉犯,没办法生活。他说,搬回学甲,一直听到郭、谢两人事情,越来越不爽,他们危害地方。审判长追问,你在其工作场所共开88枪,这不是更危害治安?孔说,对此深感抱歉,但郭、谢危害学甲人安居乐业。审判长说,你这么做可以捍卫学甲人生活?孔回答,他为个人发声、泄恨。

孔祥志一改在检警及法官具结证词,指洪事前并不清楚他要对郭再钦、谢财旺开枪,且请洪安排偷渡也仅提到「我要做事」,检方认供词不足采信。图/读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