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甲枪击案「供枪、取枪」2共犯裁定羁押!矢口否认犯案

台南检警侦办学甲88枪击案,逮捕涉提供冲锋枪的蔡嫌。(警方提供/曹婷婷台南传真)

台南检警侦办11月10日发生在台南学甲的88枪击案,近日侦办进度大有进展!16日再逮捕涉嫌提供枪枝的蔡嫌及协助取枪的谢姓嫌犯,台南地检署昨天向法院声请羁押,今天经法官讯问后,18日晚间裁定2人准予羁押禁见。

台南检警侦办学甲88枪击案,逮捕逮捕载杨展华北上取枪的谢嫌。(警方提供/曹婷婷台南传真),

蔡金郎在此案中负责提供作案的冲锋枪,再由谢俊诚开车载杨展华北上取枪后,再交给在逃主嫌「红龟」洪政军,由洪把枪交给在逃的孔祥志。检察官认蔡、谢等2人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及恐吓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灭证据、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17日深夜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台南地院今天傍晚开羁押庭,晚间7时许,裁准羁押禁见。

据了解,蔡嫌面对检警问讯,否认涉案,也不承认提供枪枝一事;而谢嫌也否认涉案,称自己根本没有参与整起枪击案,只负责开车载杨展华北上。

法官指出,蔡嫌、蔡嫌虽否认犯行,说词避重就轻且供词反复,供述与其他到案被告供证内容歧异,惟检方羁押声请书所载犯罪事实,经证人及同案被告证述及供述明确,认其嫌疑重大,且全案仍有共犯尚未到案厘清案情,足认其有逃亡之虞,有相当理由及事实足认有勾串共犯证人之虞,裁定两人羁押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