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指可以預備金躲預算監督 柯文哲用過同一招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中)涉及京华城案,收押禁见近四个月,昨交保后直接回家面露微笑。记者曾吉松/摄影

行政院第二预备金通常用在处理紧急应变事项,或有「预算法」第70条之情况。然而,据了解,部分机关匡列二备金,有保留率过高的问题。学者分析,有种情况是,行政部门编列预算时,已预期何种科目可争取预备金,以申请预备金的方式,避开立院监督。

世新大学行管系副教授方凯弘说,若看机关别跟机关别的细项,在动支二备金时,二备金理论上要当年度执行完成,但行政部门知道特定事项是今年度或明年度执行,故用保留方式做处理,形同争取预算的策略。

方凯弘认为,可能会有种情况是,二备金形同「空白授权」。民众党主席柯文哲任台北市长时曾被质疑过,弹性支用额度太大,不需要民意机关在前一个会计年度审查,因若将预算编在台北市府的局处里,必须送至台北市议会审查。而行政院也同理,若是将预算编在部会预算里,必须经立法院审查,便会被针对科目检查。

方凯弘指出,倘若以预备金方式处理,把额度、规模编大一点,行政部门在编列预算时,已有预期何种科目可以争取到预备金,便可能躲掉立法院的监督,这是制度上的可能情况。

另有蓝营立院人士就实务经验分析,表示一般在抓二备金的「猫腻」时,其实要搭配明细一起看,譬如说二备金使用情况之一是经费不敷时,这种情况使用的时间点会是在接近年底时,就是原来预算已经几乎见底的时候,不得不动支二备金。倘若在年初就已动支,是否就有些问题?倘机关提不出正当理由,或足以令人信服理由,大概就值得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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