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家前沙鹿豪宅大门等违建已拆完 自立路尚未开拆

国有财产署中区分署与台中市都发局今日前往颜家沙鹿豪宅,确认违建部分是否已完成改善。(台中市府提供)

前立委颜宽恒位于沙鹿与龙井交界的豪宅,上个月产权已转移他人,且日前也已进行违建拆除。国有财产署中区分署14日前往确认是否改善,都发局表示,经查违建人已于2月10日自拆警卫室及大门,违建物已改善完毕;另沙鹿区自立路住宅涉违部分,目前尚未自行拆除,市府将依规列管排拆。

都发局指出,龙井区龙目井段水里社小段433-6地号国有土地上,有未经申请即作警卫室建物及大门建物违建物,市府查报后已于1月21日开立违建认定通知书,依都市计划法第79条规定裁处6万元罚锾并勒令停止使用,限违规人14天内于2月13日前改善。

都发局指出,经查违建人已于2月10日自拆改善完毕,都发局今日与国财署中区分署一同会勘确认改善情形,提醒承租人日后应依法使用,土地管理机关财产署中区分署应善尽土地管理责任,避免所有权人再次违规使用。

另外,沙鹿区自立路(国昌段490、494地号)住宅涉违建处理一案,都发局于1月21日开立违建认定通知书,限所有权人14天内,于2月13日前自行拆除或改善,目前尚未自行拆除,市府将依规列管排拆,如有影响公共安全将列入优先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