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输俄罗斯货品 经济部扩大出口管制
关务署指出,针对经济部限制出口两俄清单的相关货品,依「贸易法」规定,非经许可即不得输出,并应依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出入管理办法规定,向经济部申请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出许可证,获准后才能据以报关出口。
关务署强调,依「贸易法」规定,业者有据实申报最终使用人的义务,为确认高科技货品最终非输往俄罗斯及白俄罗斯,厂商须出口须切结不得转运两俄,以防止该二国透过第三国取得我国高科技货品。
至于输出货品如果不属清单列管,且未检附输出许可证,并可能涉及输俄清单,海关也会要求业者填具「输出货品非属战略性高科技货品切结书」后,再放行货物出口,并将相关资料函送贸易署查核;不愿切结者即不予放行。
依「贸易法」第27条,业者如违反规定,未经许可即输往管制地区,或是经核发输入证明文件后,未经许可于输入前转往管制地区,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300万元以下罚金。
为履行国际合作,防止台湾输往俄罗斯及白俄罗斯的高科技货品供作生产军事武器用途,经济部2022年4月6日即公告修正「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特定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及输出管制地区」,增列「输俄高科技货品清单」。
本次最新增加硝化纤维素输俄管制,关务署表示,硝化纤维素原料是棉,为高度易燃材料,可能被用于制造火药和火箭推进剂。包括欧盟、美国、英国均已实施出口管制,台湾则自6月14日起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