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宽恒、高虹安涉贪同日被判7年 绿党团:司法侦办勿枉勿纵

▲新竹市长高虹安。(图/翻摄自高虹安脸书)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今(26日)日蓝委颜宽恒、新竹市长高虹安涉贪案将先后宣判,稍早两案判决都出炉,颜宽恒遭判7年10月、高虹安则是7年4个月。对于今日判决,民进党团表示,党团立场一贯,所有司法案件就回归司法,不要有任何政治力操作,上午大家关切颜宽恒跟高虹安的案子,颜宽恒现在被判七年、尊重司法,民进党一贯立场就是不会有政治操作,希望司法侦办勿枉勿纵,每个人都有权利捍卫清白,但所有人面对司法都要谦虚,停止对司法有政治力介入的批判。

台中中二选区立委颜宽恒因窃占国有地、假买卖以及诈领助理费等,被台中地检署起诉。台中地院今一审宣判,颜宽恒贪污罪判7年10月,褫夺公权3年;伪造文书6月可易科罚金。设计公司张姓负责人伪造文书判刑4月;颜仁贤伪造文书6月,均可易科罚金。至于窃占国土部分,颜仁贤判刑6月,颜宽恒、陈丽凌则无罪。

而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2020年担任立委期间,与自己4名国会助理,连手诈领立院公费助理补助共46万30元,涉犯贪污、伪造文书等罪嫌,高虹安否认所有指控,请求法官审酌「新竹市45万市民的期待」。台北地院今(26日)一审宣判,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决她7年4月,全案还可上诉。

此案虽然仍可上诉,但根据《地方制度法》规定,她的新竹市长职务将被内政部停职,由现任副市长邱臣远代理。

至于高虹安若最终因贪污罪,在本届市长剩余任期内被三审判刑定谳,依《地制法》第79条第1项第2款,将被内政部「解职」,所遗任期若还有2年以上、须补选,不足2年就由内政部报请行政院派人代理到本届任期届满为止,而非副市长代理,高也将从此丧失参选公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