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实报实销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其中提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实报实销。依法收回的闲置用地,应优先安排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配套的经营性设施,按本市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出让金。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新建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要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居住人口等要素,合理确定套型比例和结构,单套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执行国家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