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打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矩阵护佑孩子在清朗环境中畅快“冲浪”
原标题:广州互联网法院打造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矩阵护佑孩子在清朗环境中畅快“冲浪”
□ 本报记者 邓 君
□ 本报通讯员 谭静宜
“现在开庭,今天审理原告韩梅梅诉某某游戏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近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第一法庭,由中国互联网协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发展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开展的“遨游少年·走入法院”活动中,孩子们敲响法槌,沉浸式体验庭审活动,近距离感受司法力量。
近年来,广州互联网法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建成家庭、学校、行业、法院、政府、社会协同治理格局。
凝聚合力撑起法治蓝天
“同学们都在玩,点击屏幕,马上开战!”14岁的小熊(化名)无法抵抗游戏的诱惑,偷偷使用妈妈的手机,在一年半时间内,共在游戏中充值并消费37万余元。
“因为上网课、购物等实际需要,我将手机绑定了银行卡,并告诉了孩子手机密码,我对游戏一窍不通。”小熊妈妈称,因家里做生意,资金流水较多,直到今年才发现巨额财产不翼而飞,遂诉至法院要求游戏公司全额退款。
未成年人网络充值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游戏运营企业的责任大小是此类案件处理的焦点问题之一。广州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一庭庭长邓毅君告诉《法治日报》记者,小熊的案件并非个例,尤其是在网络已成为广大学生重要学习渠道的今天,类案纠纷更是常见。
“在实践中,判决退款的比例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具体判断,父母是孩子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网络平台也应积极履行自身义务,防范未成年人充值消费,法院在处理相关纠纷时会对各方履行责任的情况予以充分考虑。”邓毅君表示,解决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大额充值问题,需要家庭、企业、学校各方共同负起责任,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记者了解到,考虑到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案件特点,广州互联网法院与某互联网游戏公司在“枫桥E站”工作机制框架下,共同建立了未成年人充值纠纷前端预防机制,包括法院委派固定的第三方调解团队专责调处此类纠纷、通过示范判决明确责任分担规则、由第三方调解团队按照要素列表指导家长提供信息等,该机制施行后,此类纠纷调解成功率超过72.5%。
刚柔并济推动社会共治
“本来开开心心带小可(化名)去游乐场,没想到被人偷拍,还在小可脸上贴‘大便’贴纸,太让人气愤了!”近日,博主黄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污损不足周岁婴儿肖像的视频,小可的父亲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黄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我是用视频软件自带的卡通贴纸作为遮挡,没有加入个人评论,小可这么小不可能有精神损害。”黄某不同意小可父亲的诉讼请求,双方一时争持不下。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婴幼儿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群体,应根据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给予特殊保护。“司法不能以婴儿无法感受痛苦而否定其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从而忽视制裁不法行为和补救无辜受害人的职责,尚在襁褓中的婴幼儿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经办法官朱晓瑾表示。
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事关祖国花朵和民族未来,事关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当前,互联网已全面渗透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广州互联网法院一直致力于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空间保护,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保障。
在用户利用网络侵害妇女儿童名誉权案件中,广州互联网法院邀请广东省广州市妇女联合会,为遭受网络侵扰的妇女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将“刚性”的司法裁判与“柔性”的心理关爱相结合,引入“承诺书”机制,防止同一原因引发的网络侵权反复发生,更大程度消弭纠纷对妇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的影响。
对于案件处理中发现的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问题,广州互联网法院向有关行政机关、网络平台、学校等发出多份司法建议,内容涵盖网络平台实名认证、未成年人网络充值防治等。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推动互联网平台治理和社会共治,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儿童权益保护的良好格局。
多点发力播撒法治种子
“我倡议:坚持司法办案与社会管理、学校教育、家庭支持相融合,构建安全用网机制,重视安全用网教育,共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广州互联网法院法官林媛作为网络保护代表,发出郑重倡议,呼吁社会一起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广州互联网法院坚持法治教育“引进来”与普法宣传“走出去”相结合,多维度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今年以来,通过“遨游少年·走入法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等,邀请学生、家长走进法院参观学习。
“我因网上‘冲浪’意见不合被网暴怎么办?”“我的游戏账号被封号了怎么处理?”“上网购买明星小卡,卖家不发货咋办?”这是同学们在“引进来”活动中最关心的问题。带着这些问题,法官李佳走进了广州市城市建设职业学校,为近800名师生带来一场“E法同行 守护少年的你”普法主题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现场答疑等方式,与同学们互动交流。
据了解,今年4月,广州互联网法院与广州市妇联签订了《关于共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涉网纠纷实质化解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开展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广州市妇联副主席宋春梅表示:“希望以本次签约活动为契机,与法院继续加强沟通协作,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触角从线下空间延展到网络空间,形成更大合力,高质量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做深做实。”
“未来,广州互联网法院将继续畅通与妇联、行业协会等部门协同的多元解纷渠道,凝心聚力为未成年人打造一个更加清朗、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邵山表示。(邓 君 谭静宜)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