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村金融“村官”将上任
广州市政府官网7月12日公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生猪和水产品等农产品可作抵质押物融资、植物新品种权可进行知识产权质押、城市将向农村培养输送金融“村官”等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新政策正式实施。
此前,南方+在《实施意见》通过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对其突出亮点作了梳理,可点击查看。
总体来看,《实施意见》共有14项重点任务,涉及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分别为加大对强镇兴村工作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重点农业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助力种业振兴和粮食供给安全、支持涉农经营主体通过资本市场融资、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可得性、聚焦农业产业链供应链配置资金链、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拓宽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范围、强化农业农村保险保障功能、扩大农村信用建档评价范围、推进基层移动支付应用乡镇全覆盖、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农村金融领域风险防范。
广州此时出台《实施意见》,将推动完善农村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持续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三农”领域,为推动广州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聚焦具体工作,广州出台《实施意见》的直接目标旨在推进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各项改革创新任务,着力构建更高水平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体系。目前,广州各项金融工具支农作用、多层次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乡村振兴的金融产品体系、农村信用体系、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均还需要不断完善和丰富,农村支付环境也需要继续改善。
根据规划,广州到2025年底,涉农贷款余额要保持持续增长,将有累计超过40家在穗农业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广东乡村振兴板”挂牌,基本建成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础的涉农保险服务体系,支持广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广州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平台整合金融资源的作用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为了推动《实施意见》落实见效,国家、广东省和广州市相关部门将督促银行机构单列涉农贷款、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长计划,保持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完成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差异化监管考核目标,鼓励制定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尽职免责制度将进一步落实,涉农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评价扣分因素。
同时,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导向作用将进一步得到发挥,广州将建立起多渠道长效支持机制。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苏力
【作者】 苏力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