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遴选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复核项目承担机构的公告

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4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复核,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复核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复核项目

二、征集起止日期

2024年8月28日至9月3日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 号)、《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规字〔2024〕5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1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22号),严格筛选符合申报要求企业。

(二)项目要求:形成创新型中小企业复核报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报告各一份。

四、工作经费

平均单个项目费用不超过200元,总计不超过50万元。

五、交付时间

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材料复核工作,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复核工作。

六、报名条件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具有组织和执行相关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在中小企业发展及专精特新领域具有相关经验的。

(五)项目团队不少于10人。

七、提交材料清单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同类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团队人员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

(六)具体工作推进方案;

(七)报价及预算明细。

八、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5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24年9月3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宋君君,联系电话:8375716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封面请注明“2024年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材料复核项目”。

九、遴选方式及合同签订

我局将按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