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调升金融机构准备金乙户利率

央行表示,因应3月17日第一季理监事会决议,各项政策利率自3月18日起,分别调升0.25个百分点(1码),银行配合调整其牌告利率,为反映银行存款利率调升,因此自3月25日起,金融机构存放央行准备金乙户(应提准备额的55%)存款利率,源自活期性存款部分,调整为年息0.144%,源自定期性存款部分,调整为年息0.820%。

央行指出,另源自外资的新台币活期存款,仍依央行2010年12月30日台央业字第0990062027号函规定,全部不给付利息。

这次反应央行升息上调乙户利率,如同2020年3月因应疫情冲击时降息1码,当时也跟着调降乙户存款利率,活存调降0.078个百分点至0.068%,定存调降0.26个百分点至0.56%,双双创下史上最低水准。

金融机构准备金乙户是金融机构在央行开设的特殊目的帐户,即本国一般银行、外国银行在台分行、中小企业银行、信用合作社、农会信用部、渔会信用部及中华邮政等,依照中央银行法规定必须存放在央行的准备资金,就各家准备额的55%给息,可提高央行管理流动性的效率,也帮助降低市场短期利率的波动。

央行说明,乙户的法定准备金,各金融机构不能随便动用,央行是「酌予给息」,因此不能将之视为市场利率的指标。且上调幅度与政策利率也不一致(0.25个百分点),主要是相关办法规定的计算方式不一样,例如外资准备金帐户的新台币活期存款,依2010年公函规定,全部不给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