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央行升息 金融机构准备金乙户利率谷底回升

金融机构准备金乙户为国银、外银在台分行、信合社、农渔业信用部、中华邮政等机构,按规定需存放在央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帐户,可创造稳定的准备金需求,提高央行管理流动性效率,并有助于降低市场短期利率波动,央行就各家准备额的55%给予利息。

为反映银行存款利率调升,央行自25日起调升金融机构准备金乙户存款利率,源自活存年息自0.068%调升至0.144%、源自定存年息自0.56%调升至0.82%。至于源自外资的新台币活存,仍依2010年底函令规定全部不给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