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推动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见效
本报记者 谭志娟 北京报道
6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调研推广前期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经验,部署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推进工作。
对此,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国经营报》记者分析说:“此次会议深入落实了此前5月17日的政策精神,是对‘以购代建’模式的重要支持,也意味着在此类工作中,金融支持正式进入到实操阶段。”
所谓以购代建,即采用在市场上购买现有的商品房的方式,来取代过去传统的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模式。简单来说,这是一种利用市场上已有的住房资源,来满足保障性住房需求的新方法,通过购买现成的商品房来替代传统的建造过程。在业界看来,该政策的目标在于,通过充分运用既有资源,以更为高效和经济的方式,达成满足广大民众住房需求的目标。
会议指出,房地产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关系经济运行和金融稳定大局。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是金融部门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统筹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方式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助力保交房及“白名单”机制。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6月13日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是5·17国务院会议做出的部署,目的是为了促进保交房。基本原理是,开发商存在保交房的资金链压力,基于自身保交房的主体责任考核,在自我驱动下,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将自身已经建成但未售卖的商品房卖给本地国企或城投,从而补足了自身项目的保交付资金,实现顺利交房。”
严跃进也表示,此类会议明确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这对于下一阶段收购库存房源和增加保障房房源都具有积极的作用。按照此类工作部署,预计今年三季度去库存工作会加速。
另据媒体报道,在此次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介绍,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可以用四个词来概括:精准支持、自愿参与、以需定购和合理定价。
邹澜还表示,金融机构发放完相关贷款后,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保障性住房再贷款额度为3000亿元,先到先得,未来根据执行情况和需要可调整完善。再贷款年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4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最长使用期限不超过5年,政策实施至2027年年末。
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全国性金融机构。发放方式上,金融机构根据地方国有企业申请,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决定发放贷款条件及是否发放贷款。金融机构发放完贷款之后再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人民银行按已发放贷款本金的60%发放再贷款。
邹澜表示,实施1年多以来,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在8个城市有序落地试点,商业可持续的模式逐步形成,为消化当地存量住房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还强调,金融机构和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刻认识房地产工作的人民性、政治性,既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又要稳妥把握、扎实推进。按照“政府指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借鉴前期试点经验,着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加强制度保障和内外部监督,坚持自愿参与、以需定购、合理定价,确保商业可持续,严格避免新增地方隐性债务,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严跃进认为,对于此类工作的开展,客观上需要明确几个基本原则。此次会议提及“切实防范道德风险”,这其实是要求金融机构增强约束性,不能单纯从商业角度出发,而是从人民性和政治性角度出发,持续做好相关工作,以更好促进银行贷款工作,有力支持以购代建工作。
“自愿参与、以需定购、合理定价与市场化、法治化、商业可持续一脉相承。即各方参与都是自主自愿,而且收购行为要确保资金平衡,在顺利配租配售出去以后,能偿还银行的贷款。”李宇嘉说。
李宇嘉还预计,短期内推进再贷款投放的规模不会很大,但由于保交房倒排工期,随着交房的压力越来越大,后续可能会增加投放。
(编辑:孟庆伟 审核:郝成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