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行长潘功胜:央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五项房地产金融新政策
中国网财经9月24日讯 今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发布会上表示,最近几年来,人民银行不断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政策,从供需两端综合施策,多次调降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利率、取消利率政策下限,设立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等系列政策。为落实中央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这次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了五项房地产金融的新政策。
第一项政策就是引导银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人民银行拟指导银行对存量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的附近,预计平均下降幅度在0.5个百分点左右。银行下调存量房贷利率,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借款人房贷利息支出,预计这一项政策将惠及5000万户家庭,1.5亿人口,平均每年减少家庭的利息支出总数大概1500亿元左右,这有助于促进扩大消费和投资,也有利于减少提前还贷行为,同时还可以压缩违规置换存量房贷的空间,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第二项政策是统一房贷最低首付比例至15%。为更好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全国层面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将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为15%。5月17日以后,首套房的已经是15%了,当时二套房是25%,这次把首套房、二套房统一为15%。
第三项政策是延长两项房地产金融政策文件的期限。前期,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出台了“金融16条”、经营性物业贷款这两项政策,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其中,房企存量融资展期、经营性物业贷款等阶段性政策,原来按照文件是2024年12月31日到期,这次和金融监管总局作出决定,把这两个政策从2024年12月31日延长到2026年12月31日。
第四项政策是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5月17日,人民银行宣布了设立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这是房地产市场去库存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增强对银行和收购主体的市场化激励,将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政策中人民银行出资的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100%。原来商业银行放100亿元,人民银行提供60亿元,现在商业银行放100亿元,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资金100亿元,加快推动商品房的去库存进程。
第五项政策是支持收购房企存量土地。在将部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基础上,研究允许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贷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市场化收购房企土地,盘活存量用地,缓解房企资金压力。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人民银行提供再贷款支持。“这项政策我们和金融监管总局还在一起研究。” 潘功胜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