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见落单辣裤正妹 恶狼持电击棒电昏洗劫硬上

▲一名男子深夜见一名著热裤和紧身上衣正妹落单,竟持电击棒攻击对方并性侵得逞。(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一名男子日前深夜见一名妙龄女子,身着紧身上衣和热裤独自走在街上,顿时见有机可趁,持电击棒尾随恐吓攻击「我是通缉犯,跑路需要钱!」逼对方上旅馆后性侵得逞,还拿走2万多元现金法院强盗强制性交罪,判处男子12年徒刑

法院判决指出,该名37岁的刘姓男子,去年7月22日凌晨3时左右,在新北市芦洲区见路上一名20多岁的女子从健身房离去准备返家,刘男见她着紧身上衣和短裤,独自一人步行返家,认为有机可趁,便一路尾随其后,之后更拿出电击棒攻击对方,女子应声倒地

刘男对女子恐吓「我是通缉犯,跑路需要钱」,先拿走女子皮包内1000多元现金后,又见对方颇具姿色,再强逼对方到摩铁嘿咻,并威胁「若大叫、报警,就杀了妳同归于尽。」2人入房之后,刘男逼问女方资料,之后再性侵得逞,离去前还要女方去超商提领现金2万元给他,得手后才让女子离开。

女方返家后向男友哭诉,并在他陪同下报警。警方循线逮捕刘男移送法办,法院开庭时刘男辩称自己有精神疾病,当时「很冲动并抓狂」,请求法官予以减刑;但送交医院鉴定,刘男犯案时并无心神丧失或耗弱的情况,并无减刑的理由,28日新北地院依强盗和强制性交罪,判处他12年徒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