爺孫戀林靖恩偷25元飲料 法院依竊盜罪判罰3000元

林靖恩7月才被民众目击擅拿别人的外送餐点,还直接坐在骑楼食用,也被警方依窃盗罪嫌调查。图/翻摄自Threads、记者爆料网

与已故知名音乐人李坤城谈爷孙恋女主角林靖恩,7月才被目击偷拿别人外送餐点,还直接坐在骑楼享用,未料她日前又偷超商1瓶25元的运动饮料,法院审酌她正值青壮却不以正当程序获取所需,依窃盗罪判她罚金3000元,可上诉。

检警调查,林女(27岁)今年3月18日早上9点多,在台中北区一间超商内拿了1瓶FIN运动饮料,没有到柜台结帐就直接走出门,还在隔壁的早餐店前椅子上饮用,经超商店员发现追出当场查获,被依窃盗罪嫌送办。

检方查,林女在警询时坦承不讳,也有超商店员指证、现场监视器画面可佐,侦结依窃盗罪嫌将她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台中地院审酌,林女正值青壮,不思以正当途径获取所需,竟以窃盗侵害他人财产法益,考量她犯后坦承,但没和对方和解,兼衡她犯罪动机、手段及损害程度等一切情状,依窃盗罪判她罚金3000元。

另外,林女今年7月10日也被民众目击,她在台中中区擅自拿别人的外送餐点,还坐在骑楼上大剌剌食用,洪姓男子惊觉餐点被偷吃报警,尽管林女当场赔他237元餐费,洪也不追究,但警方认为林女涉犯刑法窃盗罪是公诉罪,仍将她依法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