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障居民居住權為前提 持續進化的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 「凝聚共識 歡喜搬新厝」 讓子孫繼續說大林蒲ㄟ故事

经济部、高市府携手推动大林蒲迁村,打造优良生活环境。 (图/高雄市政府 提供)

高雄市长陈其迈109年8月24日上任后,将大林蒲迁村视为任内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上任后多次造访大林蒲与当地里长及地方人士洽谈迁村方向,并指派林钦荣副市长与经济部商议迁村安置计划,第一次迁村草案于110年2月正式公开,揭示秉持兼顾大林蒲居民财产权、生活居住权与社会权之保障,以优于一般公共工程拆迁的各种条件办理补偿,包括大林蒲私有住商区土地可一坪换一坪至迁村安置地、农业区、保护区、公保地等非住商土地以市价加计40%补偿,建筑物则是以全新重建价格给予补偿等从优条件,以及多项优惠的补贴与救济条件,积极展现诚意提出优惠迁村方案,盼协助居民欢喜换新厝。

▲高市府承诺先造镇后迁村、并由专业建筑师提供建屋咨询,以公私协力方式协助居民盖新厝。 (图/高雄市政府 提供)

草案公布后,陈其迈与经济部王美花部长亲自主持,已召开四场迁村说明会,与当地居民面对面直接沟通,对于民众所提的问题,陈其迈亲自上阵一一回答。说明会后,针对居民的建议,高市府与经济部即评估讨论可予采纳的事项,并多次修正计划草案;经报请行政院邀集中央相关机关讨论后,终于在112年12月核定800亿元迁村经费。

▲高市府承诺先造镇后迁村、并由专业建筑师提供建屋咨询,以公私协力方式协助居民盖新厝。 (图/高雄市政府 提供)

考量近年来建筑成本大幅上涨,大林蒲的建筑物补偿费以112年评估的全新的重建价格补偿,再加计迁村当年营建物价指数调整以及最高25%的拆迁奖励金等多重配套,可让民众迁村后盖回原房屋建坪与建材,不会增加负担。如果民众想用更好的建材或盖更多建坪,有资金需求,高雄银行也会提供专案优惠贷款协助;此外也可搭配先建后迁方案,给予最长3年续住大林蒲的兴建过渡期。

▲高雄市政府启动大林蒲迁村计划,承诺先造镇后迁村,以不增加居民负担为最高原则,从优提出各项拆迁补偿。 (图/高雄市政府 提供)

非住商区土地系以高于市价4成给予补偿,农业区地主也可选择以优惠的条件交换高坪特定区的住宅区土地。其余还有十大补贴救济,包括「人口迁移费」、「一次性租金贴津贴」、「房租特别津贴」、「促进搬迁奖励金」等,合计最高可领取44.5~68.5万元,如果是中低收入户,还可再领取「低收、中低收入户人口迁移救济金」;另依行业性质给予「农产物收入损失特别津贴」、「营业损失补偿」、「市场固定摊台查估救济」、「既有市场摊商营业损失补贴」等;以及对增购畸零地与申请房屋方案者提供专案优惠贷款及利息补贴。其配套还有「迁村安置地容积提升配套」、「补偿金3年免计入社福资格」、「畸零地专区补助建筑设计费」「居民就业辅导」、「农渔保资格维持协助」等,可说是全方位照顾迁村居民的权益。

▲高雄市政府启动大林蒲迁村计划,承诺先造镇后迁村,以不增加居民负担为最高原则,从优提出各项拆迁补偿。 (图/高雄市政府 提供)

对于想要在安置地自建新屋的地主,市府在大林蒲活动中心3楼设置协力造屋服务平台,由市府聘请专业建筑师提供建屋咨询、建筑师媒合与营造厂媒合等服务,以公私协力方式协助居民盖新厝;此外,大林蒲私有住商土地所有权人也可选择「房屋方案」,以领取土地及建筑物的补偿金选购政府兴建的优质「配售型安置住宅」,不论居民原本在大林蒲是否有房产,未来搬到迁村安置地,都可以有适合的房子可以居住。(经济部、高雄市政府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