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登与和硕仲裁案 结果出炉

益登表示,由于和硕所制造产品发生异常,其组成零件内含益登所经销原厂的电子产品,和硕于2023年1月以此为由,向中华民国仲裁协会提出仲裁以厘清和硕与益登双方的权责。

益登20日接获中华民国仲裁协会仲裁判断书,仲裁庭判断益登需支付给和硕3,023万6,137美元,以及自2023年7月15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年利率5.20%计算之利息,仲裁费用由和硕负担52%,其余由益登负担,和硕其余请求驳回。

益登表示,所贩售的产品均符合原厂规格书所载,于指定操作条件下可以稳定运作。综合检测报告、学界及业界专家的意见,该晶片产品本身无瑕疵。

益登对仲裁协会如此仲裁判断深感遗憾,益登已委请律师提起撤销仲裁判断之诉并进行后续法律行动,以确保公司股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