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式路障拖2个月 林口警遭控消极
新北市民众指控,厂房门口遭放置移动式路障,经市府单位判定需移除,但警方消极不作为,拖了近2个月。(投诉人提供)
新北市泰山区枫江路一处巷弄内,因某户屋主兄弟间的产权纠纷,其中1人竟买下路边水沟盖上的土地,并摆放水泥纽泽西护栏作为路障,影响另一户进出,受影响的住户则从6月中开始向市府陈情,7月中旬养工处判定为移动式路障,发文请林口警分局处理,警方预计今日下午拆除,让民众质疑警方消极不作为。
陈姓民众向本报投诉,他在泰山枫江路16巷某处承租一楼空间当厂房,但6月时,门口突遭放水泥纽泽西护栏,导致货车无法进出,经向屋主询问后,得知屋主与其亲属有产权纠纷,对方竟买下厂房出入口前水沟盖上的土地,并摆放纽泽西护栏挡道,企图胁迫屋主谈判。
遭摆放护栏的屋主也向新北市府陈情,历经多次文书往来及相关单位会勘后,7月间养工处认定,虽该土地被购下成为私人土地,但因该区域仍属道路养护范围,养工处发文请权责单位林口警分局处理。
记者上月向林口警分局询问,承办单位交通组称该业务权责属区公所,但根据市府工务局公告,移动式路障权责机关确实为警方,后续警方改口将配合区公所于8月25日强制执行。
但原订强制执行当天,一名分局交通组廖姓警官非但没有依法行政,反而在场阻扰区公所拆除路障。林口分局交通组回应,当天摆放路障的地主也到场争论,因担心引发争议才没有强制作为,已告诫该员理应依法行政,已公告请地主自行移除,若未配合预计今日下午2时强制移除并依规定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