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文件”首次提充电桩下乡,南方五省已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乡镇全覆盖
财联社2月4日讯(记者 郭松峤) 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充电桩要先行。2月3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简称《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
记者注意到,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是提出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则给出了“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这也是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
此前国家发改委发布会相关负责人就表示,充电设施不足的问题仍是影响新能源汽车使用的一大制约瓶颈,在农村地区更为突出,已成为制约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堵点”“痛点”。
而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曾预计,我国汽车增长区域正在发生转移,预计到2030年农村汽车千人保有量有望达到160辆,总保有量将超过7000万辆,市场规模或达5000亿元。
记者注意到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的一组数据,截至2023年11月,中国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到826.4万台,同比增长67.0%。但该联盟同时指出,充电桩的布局并不均衡,市区内充电桩数量相对充足,乡镇层级的充电桩数量则显得严重不足。
要想解决这一“痛点”,加快在农村地区建桩无疑是首选方案。
仅在2023年,从政策端就不断发力“充电桩下乡”。2023年5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了11项具体举措,通过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不断释放农村地区消费潜力。
近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力争到2025年底,示范县乡因地制宜建成布局合理、快慢结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推动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基本要求。
在地方层面,南方省份在充电桩乡村建设方面仍然领先。根据南方电网此前发布消息,南方电网公司统计,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南方五省份实现充电基础设施乡镇全覆盖,乡镇充电平均服务半径缩短至20多公里。2023年以来,南方五省份乡镇充电桩充电量达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
此外,也有多个省市出台相关文件,旨在推动充电站下乡。例如,天津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若干举措》,提到完善县乡充电网络规划布局、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标准要求、优化居民个人充电桩报装流程、推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居民社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加大充电新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充电设施信息化管理水平等8项措施。
山西省晋中市发布《晋中市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也提到公共充电桩全市118个乡镇(街道)全覆盖,再覆盖680个行政村、14个景区和6个省级休闲度假区,充电距离小于50公里。
北方工业大学汽车产业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翔接受财联社采访时表示,相比较城市,乡村的车主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节奏相对较慢,车主每天开车里程数低,对汽车充电时间、容量要求不是很高,更多的考虑是经济性。此外,农村家庭很多都有独院,一般不会涉及到充电焦虑和排队等问题,在一般农村,可以多安装交流充电桩,即慢充桩,成本大概在2000元。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数据显示,目前桩车增量比为1∶2.5,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但充电基础设施更多聚集在东部沿海地区以及经济发达省市,县城及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对于当前企业是否有意愿到农村去建桩,记者还采访了充电桩行业相关运营商。在天津投资充电桩的李先生对记者表示,自己目前在天津投资建设了1处充电站,目前有4个充电站,预计3年能收回成本。但如果在乡村投资的话,面临充电量少、电力成本高、电压低、投资回报周期太长等问题,如果没有政府补贴,不会考虑去投资。亦有多位充电站投资人对记者表达同样看法。
张翔表示,对地方政府来说,要尽量给运营商创造良好条件和降低费用,当前很多充电桩的运营山盈利困难。比如不要收车位租金和减少电费,降低运营商的成本,帮助其盈利,这才能有更好的良性循环,才能有更多的运营商愿意到农村去建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