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誓言 董事长赠小三821万讨不回

高雄马姓中小企业董事长不满花821万元供养同居多年的小三张女最后人财两失,向法院提告要求返还。一审判张女不用还钱,高雄高分院查出,马男曾对张女姊姊说「会让她后半生吃穿无虞」,认定821万全是赠与,再度判张女不须还钱,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马姓中小企业董事长花821万元供养同居多年的小三张女,张女竟不告而别还改名,马男觉得人财两失、气得向法院提告要求返还。高雄高分院查出,马男曾对张女姊姊说「会让她后半生吃穿无虞」,认定821万全是赠与,判张女不须还钱,可上诉。

马男与张女2012年10月相识,认识1个月后,张女陆续因经济困难、投资美元保单、还亲姊姊债务200万元、买房子、等理由开口借款,总计从2012年11月至2017年1月止共提款50次、借出821万元。

不过,张女2019年1月突然改名还闹失踪,马男惊觉人财两失,要求返还821万元未果,双方对簿公堂。

张女辩称,认识马男时并不知道他有婚姻关系,2018年才接到马妻电话痛骂「你是要跟我老公纠缠到什么时候」后,她决定结束这段关系。张女说,与马男交往期间,马男主动帮她投保美元保单,还赠与买房资金,还传2人搂肩搭背照给她。

一审桥头地院采信张女所提事证,证明马男曾对张女说「我今天房子是不是给你一辈子了」、「给你们家里面大家都有地方住没有后顾之忧」,认定2人的确交往多年,认定821万元属赠与,判张女不用还钱,马男不服上诉。

高雄高分院法官认为2人曾经同居长达5年,马男曾对张女的姊姊说,要让张女「后半生吃穿无虞」,仍采原审见解,认定马男所主张的821万元全是赠与,判张女不用还钱,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