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嬷生前赠房给孙!姑不服想讨回「控伪造签名」 代书一句话打脸
▲阿嬷生前过户房产给孙女,姑姑不满没被分到遗产提告,结局出炉。(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萧姓阿嬷癌逝前曾找代书办理过户遗产,将房产赠给孙女小美(化名),未留给其他5名子女。小美其中一名姑姑不满,以母亲当时无法清楚表达自己意见为由,控告小美伪造文书,惟事后检方处分不起诉,她便请求民事损害赔偿,要求小美涂销房地所有权移转登记。日前法院勘验相关事证,认定姑姑请求无理由,驳回告诉,可上诉。
判决指出,姑姑主张,母亲2018年8月9日住院治疗,被诊断出脑癌末期,并开立记忆障碍证明,且当时母亲高龄91岁,双耳重听、不能清楚表达意思,领有听力等障碍证明。然而,小美及其父亲、叔叔、姑姑等人却帮母亲办理请假出院,在同年8月14日将房产过户给小美。根据护理纪录,母亲无力走路需要轮椅,更不可能签名,仅能请假4小时,却在10时11分至23时10分都不在病房内,况且移转契约与印鉴证明签名笔迹不一致,疑似有伪造文书,进而侵害未来继承人权益,故请求小美应涂销房地所有权移转登记,把房子归还给她,而小美在返还房产之前,按月给付她3499元。
小美辩称,姑姑曾对她提出伪造文书的刑事告诉,案经台中地检署侦办,予以不起诉处分,姑姑声请再议后,台中高检署驳回,因此足认阿嬷是在自由意愿下,明确表示要把房产赠给她,且过户文件上的签名,并无遭人伪造。
负责承办过户的林姓代书则称,当天是在病房内签署文件,现场有小美及其父亲等人,并表示「阿嬷有生病但头脑很清楚」、「阿嬷主动说要赠不动产给小美」,而被问到阿嬷当天是否清醒,林则回应「是,我还跟她说签名就有效了,她的子女可能会不高兴,她说她要赠与给小美」。此外,根据护理纪录,护理师曾纪录阿嬷「说话有条理,会与人交谈」、「可做出动作」。
对此,法官勘验相关事证后,认定阿嬷应是在自由意愿下,明确表示要将房地赠与小美,过户文件上的签名也确实未被伪造,最终判姑姑败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