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采购为何封存30年? 薛瑞元:不是封存是保存

行政院官员今赴立法院进行施政报告并备质询。(朱真楷摄)

卫福部将疫苗采购合约封存30年,并被列为机密档案,对此,卫福部长薛瑞元今在立法院接受质询时回应,「这不是封存,是保存」;此话一出,引爆国民党立委曾铭宗怒火,难道保存30年,不就等于保密30年?薛瑞元表示,合约保密期限到期后,随时是可以把密解开的。

卫福部以「密件」封存疫苗采购合约30年,引爆争议。对此,卫福部前部长陈时中日前说,公文从未列为国家机密,会列为密等是依行政院文书处理手册呈现编列,随时可调整,30年则是巨额采购公文的保存期限。

针对疫苗采购合约以机密保存30年,曾铭宗今上午在立法院质询时,当面质问现任卫福部长薛瑞元为何要让资料封存30年?薛瑞元回应,这不是封存,而是要保存文件30年;至于保密时间,则是依照合约的约定来进行。

曾铭宗追问,依照审计部资料显示,疫苗采购合约的年限就是5至10年,那么,为何卫福部却要将资料封存30年?「请问有没有任何采购合约,说要保密30年的?」薛瑞元回应,「没有」,但他仍坚称,这不是封存,是保存。

薛瑞元接著称,卫福部核定的是密件,意思是文件的输送、保存方法要依照密件处理,在保存30年期间,都要按照这个规定处理。

但曾铭宗质疑,卫福部的做法,其实还是要将采购资料保密30年,难道不是吗?薛瑞元回应,两者还是不一样,一个是以密件处理保存30年,但合约的保密期限到期后,随时可以把密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