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陈同佳注记未撤销 只能这样来台

移民署表示基于飞安考量,陈的注记未撤销。(本报资料照片)

移民署23日表示,陈同佳日前遭我方注记「不核发登机证」,但不代表他被禁止入境,我方只是注记他不得以网签或落地签来台,陈若想入境,必需以临柜方式申请,此项作法未曾改变,他的注记也没有撤销。

移民署指出,内政部长徐国勇已在立法院明确说明,陈同佳是杀人重犯,不能随便申请网路签证,自行搭机来台,这是以飞航安全来考量,同意让他登机,并非取消注记。

包括陈同佳、牧师管浩铭,日前都遭移民署注记「不核发登机证」,陈不允许以落地签、网路签的方式来台,目前可行的方式有二,一是先向台湾驻港办申请签证,我方国安部门会依安全考量评估、发证,二是由我方检警已前往香港,陈若有心投案,因循管道和司法人员接触,在他们的陪同下来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