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妻及母亲居隔 擅自搬到医院宿舍下场惨

国内某大医院的医师在美国培训,他的简姓母亲及刘姓妻子前年带着他2名幼女从美国纽约返台,但在基隆住家居家检疫期间,简及刘却带着2女童擅自搭计程车到台北市的医院宿舍,简女及刘女遭基隆市政府各重罚100万及70万元,2人提告抗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裁罚未逾比例原则,驳回诉讼。(本报资料照片)

国内某大医院的医师在美国培训,他的简姓母亲及刘姓妻子前年带着他2名幼女从美国纽约返台,但在基隆住家居家检疫期间,简及刘却带着2女童擅自搭计程车到台北市的医院宿舍,简女及刘女遭基隆市政府各重罚100万及70万元,2人提告抗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裁罚未逾比例原则,驳回诉讼。可上诉。

简女与刘女是婆媳与刘的2名6岁以下幼女共4人,2020年3月19日从美国纽约入境,经卫福部疾管署通知4人应居家检疫14天到同年4月3日解除,居家检疫期间不得擅自外出,简女及刘女自行择定基隆市住家为4人之居家检疫处所。

但简女及刘女等4人却在3月22日上午11点多共同搭乘出租车辆擅离基隆居家检疫处所未回,经基隆市政府调查发现,简跑到儿子的医院,刘女带2名女童到医院宿舍,基隆市政府依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各裁处简、刘100万元、70万元罚锾。

简女及刘女不服提起诉愿,经卫福部决定驳回,于是提起行政诉讼,她们辩称,简女当时有发烧、呼吸困难症状,且高龄、肥胖,本属新冠肺炎重症高危险群,基隆市政府强制她们与其他同住家人老小混居,显有造成全家群聚感染之高风险。

她们指出,简女事后证实确诊,依当下情状,4人离开基隆居家检疫处所隔离,是避免自己及同住家人生命、身体之紧急危难,应属紧急避难行为,况且基隆市府裁罚相较于其他违反违章情节更为严重之个案更高额之罚锾,违反比例原则,请求撤销裁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简女擅自跑到医院发烧检疫专区进行隔离、看诊、采检、等候检疫病房床位,期间超过5小时,刘搬到医院宿舍3天又1小时才重新在台北市受居家隔离追踪,所为之跨区高风险移动,罔顾可能造成疫情扩散之危害,使国内民众暴露于疫害之中等具体情节,基隆市政府没有裁量怠惰或裁量滥用之情事,并未违反比例原则,驳回其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