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罚17件未停让行人 里港警针对「无号志路口」加强取缔7天
屏东县里港警分局将于19日至25日执行7天的「非号志化路口执法专案」,且此次不公布热点路口,希望民众行经各路口都要小心谨慎。(警方提供/谢佳潾屏东传真)
屏东县里港警分局将于19日至25日执行7天的「非号志化路口执法专案」,且此次不公布热点路口,希望民众行经各路口都要小心谨慎。(警方提供/谢佳潾屏东传真)
屏东县里港警分局12日在辖内执行交通大执法,结果取缔17件未依规定停让,警方为有效防制无号志路口或闪光号志路口的交通事故,决定在19日至25日执行7天的「非号志化路口执法专案」,且此次不公布热点路口,希望民众行经各路口都要小心谨慎。
警方表示,为有效防制无号志路口或闪光号志路口的交通事故,让民众养成礼让的好习惯,特规在12日执行交通大执法,结果取缔未依规定停让共17件,为此又另规画19日起至25日止,展开为期7天的「非号志化路口执法专案」,盼借此提升路口行车安全。
警方说明,闪光号志以及停、让标志、标线明确区分道路干道与支道,遇有闪红号志及停止标志、标线时,干道车须减速慢行,支道车须减速至完全停止,确认无车辆通过后再开;遇有「让」之标志标线时,支道车则须减速慢行或停车让干道车先行通过,方能行驶。
此外,在无号志路口,或没有设标志、标线或号志区分支线道、主线道时,「少线道」应礼让「多线道」先行,例如,单线道的车辆遇到两线道的车辆,就需要先停让,等待多线道车辆先行通过,而车道数相同且同为直行车或转弯车时,「左方车」应礼让「右方车」先行,且「转弯车」应礼让「直行车」先行。
里港警分局分局长温基兴特别提醒用路人,看到停标志(线)、闪光红灯时,车辆应减速接近,一定要先停止于交岔路口前,让干线道车优先通行后,认为安全时方得续行,违反规定的驾驶人将处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