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今起口罩令解禁不強制 院方依這情形仍可要求戴好

今起医疗机构等单位,全面改采建议佩戴口罩,也就是说,不再强制戴口罩。本报资料照片

卫福部疾管署今天起正式停止适用「为防治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进入医疗(事)机构、老人福利机构应佩戴口罩」,将医疗照护机构调整为建议佩戴口罩场所。但进出医院的病人、住民多为慢性疾病或免疫力低下等高风险族群,因此须注意相关规范,且当医疗照护机构依社区疫情及机构内传播风险评估,规范应佩戴口罩的管理措施时,应依医疗照护机构规定佩戴口罩。

疾管署发言人曾淑慧表示,进出医院的病人、住民多为慢性疾病或免疫力低下等高风险族群,一旦感染呼吸道传染病,容易导致严重并发症或死亡,而制作「防范呼吸道传染病,民众进入医疗照护机构佩戴口罩须知」,提供民众及医疗照护机构使用。

民众于医疗照护机构建议应佩戴口罩情境如下:

一、有疑似或感染呼吸道传染病,如流感、新冠肺炎;或出现发烧、呼吸道症状,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喷嚏时,非必要请避免进入医疗照护机构;如有必要进入,于有症状期间及症状缓解后5日内,应佩戴口罩,并遵循呼吸道卫生与咳嗽礼节及落实手部卫生。

二、过去一周内曾与感染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进入医疗照护机构应佩戴口罩,并遵循呼吸道卫生与咳嗽礼节及落实手部卫生。

三、本身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肿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新冠肺炎重症高风险者,进入医疗照护机构应佩戴口罩并落实手部卫生。

四、探视或照护疑似或感染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时,应佩戴口罩并落实手部卫生。

五、当医疗照护机构依社区疫情及机构内传播风险评估,规范应佩戴口罩的管理措施时,应依医疗照护机构规定佩戴口罩。

六、当国家防疫政策或主管机关规定医疗照护机构应佩戴口罩的管理措施时,应依政策规定佩戴口罩。

曾淑慧提醒,呼吸道传染病感染者可能症状不明显或生病前即有传染力,且不一定知道自己接触的人,是否可能会因为感染流感、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而有严重的病情,进入医疗照护机构佩戴口罩遮盖口鼻,可以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

至于,2岁以下婴幼儿或因身体、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的民众,于咳嗽或打喷嚏时,应使用卫生纸遮掩口鼻,使用完毕后将卫生纸丢进垃圾桶,并执行手部卫生,降低传播风险。

曾淑慧说,请大家共同维持遵循呼吸道卫生与咳嗽礼节遵循及落实手部卫生的好习惯,透过简单的预防措施,可以保护自己、亲人及医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