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大类场所要戴口罩!即起地方政府可依法开罚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台湾自6月7日起放宽国内防疫措施,但也发现到近期民众警戒心下降,戴口罩的遵从度下降,今(26)日宣布,授权地方政府依照状况强制实施戴口罩政策,并可依法公告罚则予以裁罚

指挥中心日前列举8大类人潮拥挤或密闭场所,如医疗照护机构大众运输卖场市集教育学习场所、展演竞赛场所、宗教场所、娱乐场所及大型活动等。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指挥官陈时中。(图/指挥中心提供)

陈时中强调,国内社区目前相对安全,现阶段仍以加强宣导落实防疫新生活运动,同时劝导民众配合在这八大类场所佩戴口罩为主。

▲即起八大类场所务必戴口罩。(图/指挥中心提供)

另外,地方主管机关如已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1项第6款之规定规划或已公告八大类场所「强制戴口罩及订有相关罚则」,指挥中心原则予以尊重,该等县市则应依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3项将公告内容函送指挥中心。

未来如果国内疫情升温,有县市或特定场域出现感染源不明本土病例时,考量这些场所发生不特定对象或群聚感染的风险较高,需提高对于佩戴口罩强制力,将要求地方政府及各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依法公告罚则,并对屡劝不听者依具体情节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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