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连假8大场所不戴口罩 指挥中心:最高开罚1万5千
清明连假8大场所不戴口罩,指挥中心最高开罚1万5千。(图/Shutterstock)
清明连假将至,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表示,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严峻,国内持续有境外移入确定病例,本周适逢清明节及儿童节连续假期,民众南来北往扫墓、出游机会增加,请大家不要掉以轻心,应持续配合落实秋冬防疫专案各项措施,力行防疫新生活运动,降低疫情发生的风险。
连假期间民众出入「医疗照护、公共运输、生活消费、教育学习、观展观赛、休闲娱乐、宗教祭祀、洽公机关(构)」等8大类场所,应佩戴口罩;若有饮食需求,在与不特定对象保持社交距离或有适当阻隔设备的前提下,可在饮食期间暂时取下口罩。如未依规定佩戴口罩,且经劝导不听者,将依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37条第1项第6款规定,由地方政府裁罚新台币3千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
户外风景区、游乐园、夜市、传统市场等户外场所,或游行、遶境等户外公众集会活动,业者或场所管理单位采「人数总量管制」方式管控,确保民众在场所或活动中持续有效地保持社交距离,并请民众如有发烧或呼吸道症状等不适时,避免前往上述场所,并在无法保持社交距离时戴上口罩。公众集会活动主办单位应参考「COVID-19因应指引:公众集会」,妥为评估举办活动之必要性及风险,若决定举办,应订定完整防疫应变计划,落实相关准备及措施。若无法于活动前严格执行风险评估,及规划完善之防疫配套措施,指挥中心强烈建议取消或延后举办。
指挥中心指出,连假期间边境检疫人员持续坚守岗位,请民众配合相关防检疫措施,入境(或经我国机场转机)应出示「表定航班时间(Flight schedule time)前3日内COVID-19核酸检验报告」,及事前安排入境后之检疫居所(如:防疫旅宿或1人1户在宅检疫),并于「入境检疫系统」线上完成切结;入境后亦请落实居家检疫,期间如出现疑似症状,请主动联系卫生局或各县市关怀中心,并依指示就医,勿搭乘大众运输工具;就医时请告知医师旅游史、职业别、接触史及是否群聚(TOCC),以供及时诊断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