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首例!妇未戴口罩逛市场 警劝导不听搜证 最高罚1万5

警察局第六分局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分局长吴耀南第一线于百货公司等易有人潮聚集处所进行防疫宣导。(民众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台中市1名妇人市场内未戴口罩员警劝导并提供1个新的口罩供其使用,妇人不愿配戴,竟将该口罩丢弃,员警搜证移请主管机关裁罚。(民众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警察局第六分局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分局长吴耀南第一线于百货公司等易有人潮聚集处所进行防疫宣导。(民众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员警向百货公司业者宣导戴口罩之重要性,呼吁民众落实戴口罩共同防疫。(民众提供/卢金足台中传真)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宣布5月19日起全国提升为疫情第三级警戒,台中市政府公告境内民众外出时须全程佩带口罩,违者经劝导不听者,对违规者处以3000至1万5000元罚锾,1名妇人在市场内未戴口罩,员警劝导并提供1个新的口罩供其使用,妇人仍不愿意配戴,竟将该口罩丢弃,员警搜证后移请主管机关裁罚。

警察局第六分局配合政府防疫政策,分局长吴耀南亲自走到第一线,于百货公司等易有人潮聚集处所进行防疫宣导,并向百货公司业者宣导戴口罩之重要性,呼吁民众落实戴口罩共同防疫。

警方接获民众报案到场,倘发现有未戴口罩者,主动积极劝导,共计劝导122件,其中有1名妇人在市场内未戴口罩,员警劝导并提供1个新的口罩供其使用,妇人仍然不愿意配戴,将该口罩丢弃,员警搜证后移请主管机关裁罚。

吴耀南表示,仍有发现少数民众无视疫情严峻,未戴口罩出门,警方已立即搜证并移请主管机关裁处,呼吁民众应遵守防疫规定,防止疫情传播,共同守护你、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