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商正气哥自首!惊爆「10小时偷渡全程」吃肉干 亲眼见猪瘟破口:头皮发麻

网搜小组/新北报导

「我会去警局自首!」一名自称李勇网友19日投书爆料,自己是在台湾犯案正港台湾人,但在对岸经商纠纷被告诈欺,关进看守所,交了台币100万元后,神奇被释放候审、限制出境。他随即安排偷渡,和另3名台人搭每日开船的「中台私航」返乡,一路躲在甲板下,吃着疫区猪肉食品,让他心烦意乱「非洲猪瘟国家危难之际…在大义小义之间,我无法两全,只好自首。」对此,警方证实,李勇在当晚11时许,带着护照身分证前往三峡分局自首。警方表示,他提供的资料还没有办法证明他是偷渡,后续相关都需待查证。据了解,他合法报关出境再非法入境,是违反《入出国及移民法》。

台商正气哥惊爆「10小时偷渡全程」。(图/翻摄爆料公社

李勇19日晚间8时许PO文在爆料公社,惊爆自己是「坐桶子」回来的台湾人,1500字详细描述亲身经历的偷渡全程,以机票及广州市番禺区看守所的释放证明书2张照片为证,痛骂偷渡是「非洲猪瘟的防疫破口」,自己良心过意不去,将去桃园的警局自首。短短5小时PO文吸引超过2万人按赞,遭网友质疑「说故事」,当晚他马上到新北市三峡分局自首做笔录。他向警方表示,偷渡时有看见其他人挟带肉制品

▲台商现身自首,踢爆偷渡者肉干「是猪瘟最大凶手」。(图/翻摄爆料公社)

「如果台湾感染了非洲猪瘟,偷渡走私就是最大的凶手。」李勇在文中提到,自己在台湾没犯案、没被通缉,因为在大陆经商引发利益冲突,遭「关系立案」提告诈欺,将他和肯亚诈欺犯一同关押在番禺区看守所,后来他拿出100万元由律师转交,于去年12月13日神奇地被释放候审,限制出境。

回不了台湾的李勇,只好找陆籍律师安排偷渡,从广州被载到福建泉州,等了7天,花了50万元,和另3名台人躲在甲板下,搭了10几个小时的渔船。他形容,「中台私航」就像公车一样,时间到了就开船,金门澎湖东石港、安平港都有设站,途中虽在台湾海峡遇到海巡临检,仍成功通关;没有案底的他,最后在澎湖下船,12月22日买了1998元从澎湖到松山的机票,早上7时许搭机返台。

李勇说,同船的3名台人是「老鸟」,感觉来往很多次,因为在台被通缉,都靠偷渡探亲,不但非常清楚航程,还会准备一大麻袋干粮、面包还有不知名的肉干、火腿肠和其他猪肉加工品,「回来看到新闻,真的是头皮发麻。」

看着非洲猪瘟的新闻不断播放,在朋友的劝说下,李勇决定勇于自首「我知道未来会有许多刑罚等着我…在非洲猪瘟这种大是大非前,我不该做一只鸵鸟躲起来,我选择把故事跟大家说。」呼吁政府,走私偷渡将是最大的防疫漏洞,就算被骂出卖坐桶子队友,他仍想说「身为台湾人,船长不可能不知道猪瘟这么严重,应该要阻止高额出钱的中台私航游客们携带疫区肉类食品。」

★编按:文中看守所释放证明书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91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违规事件不断,全台防疫升级,抓到携带猪肉品最高可罚100万元。(资料照/防检局提供)

▼澎湖海巡队曾发现大陆渔船带猪肉越界。(资料照/地方中心翻摄)

【新增警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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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0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