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东森和中天新闻台因内容不实和未平衡遭NCC罚20万
▲中天新闻台「陈其迈回防大旗美,邱议莹大家麦离开打悲情牌」新闻因内容不实遭NCC处罚20万。(图/记者屠惠刚摄)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16日)首度针对新闻频道以「散播不实讯息误导民众」和「内容不实」,违反卫星广播电视法为由,处罚东森新闻台和中天新闻台。发言人翁柏宗表示,这是广电三法在民国105年修正后,第一次有新闻频道因为报导内容未尽事实查证和平衡报导遭罚,而这两家媒体之后也都做了补正措施,因此各处罚新台币20万元。
NCC说明,东森新闻台在民国107年12月13日的「9点新闻」时段所播出的「网传淘宝消费送猪肉肠,建议煮熟实用或丢弃」新闻,因为报导内容呈现没有正确传达防疫资讯,恐怕造成猪瘟防疫漏洞,危害公共秩序,因此以违反卫星广播电视法第27条第3项第3款规定,裁处新台币20万元罚锾。
至于中天新闻台在民国107年11月12日的「1200午间新闻」时段播出的「陈其迈回防大旗美,邱议莹大家麦离开打悲情牌」新闻,因为该新闻提供不正确的资讯,违反事实查证义务,而且没有妥善更正,影响人民应有知的权利,并损及媒体公正与公信力,损害公共利益,因此也裁处新台币20万元罚锾。
另外,有关中天新闻台「周末大爆卦」节目及三立新闻台新闻报导播出有关名人离婚诉讼之事,因为内容涉及违反儿少法,参酌这两个频道过去违规纪录后,分别处罚新台币3万元和4.3万元。
而在广播及电视频道播出的「下一代幸福-爱家公投」相关广告,经咨询会议建议,将函请相关公(学)会转知业者,广告内容应尊重多元文化,避免以歧视或特意凸显冲突等方式呈现内容或画面,同时让正、反双方得公平透过媒体平台理性对话沟通外,并将于今年度NCC相关研讨会召开时,广邀相关代表讨论此类广告如何平衡表达社会多元意见。
NCC强调,新闻频道身为媒体公器,应该提供阅听人正确、公平、公正的新闻内容,卫星广播电视法第27条第2项即明定制播新闻及评论应注意事实查证及公平原则,第27条第3项第4款也规定卫广业者不得有制播新闻违反事实查证原则,致损害公共利益之情形,以避免未经查证或偏颇失衡的新闻报导及评论影响民主社会安定与阅听众权益,而相关审议结果未来将作为换照或评鉴的重点审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