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闻未限期检讨「独立审查人」制度!NCC开罚50万

▲中天新闻凤凰展翅」、「大使盯场」2报导4月曾遭NCC罚100万(图/翻摄网路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

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19日决议,「中天电视营运不当限期改正案」于一个月改正期限内,仍未具体检讨有关103年换照时的附带要求「独立审查人」制度核处新台币50万元,并限期1个月内改正,届期如仍未改正,得按次处罚。中天电视人员19日也前往NCC表示,全国媒体都没有所谓「独立审查人」制度,为何只要求中天? 事实上中天新闻近期已建立二位专业编审,进行独立审查作业。NCC发言人萧祈宏表示,外部「独立审查人」制度的建立,这是103年中天电视换照时所做出的承诺。NCC表示,今年3月调查发现,中天新闻相关制播行为与其自律规范未合,有营运不当之情事,并于4月份做出处份要求限期1个月做4点改善。NCC表示,根据中天提供的资料新闻部已由彭爱佳担任新闻主管新闻节目也建立内控制度,并新聘3位外部伦理委员,但改善成效仍需检视,19日NCC仅就「独立审查人」部份,认为中天电视未具体检讨因而开罚。萧祈宏强调,NCC19日的决议,与前一日立委黄国昌拜会NCC,要求NCC撤销中天新闻执照无关。▲NCC(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NCC于4月份时要求中天新闻的四大改善如下:

一、请于文到1个月内补实具适格性之新闻部各阶层人力(包括新闻部总监等)、并落实104年换照附款有关「独立审查人」之聘用时程、专业条件工作职掌,落实独立审查人制度等要求。同时就相关部门之组织层级职责关系决策模式责任归属提出说明

二、请于文到1个月内针对中天新闻台新闻节目(含新闻报导、新闻评论)之新闻采访、编审、制播等自律规范与内控机制,及应如何落实事实查证及公平原则,提出检讨并提出改善报告教育训练计划

三、请于文到1个月内检讨伦理委员会组成委员新闻专业背景委员是否足够,并检讨落实伦理委员会决议之具体做法

四、 如届期若未改正或履行前述义务,将依卫广法第61条第1项第6款之规定,处以罚锾,必要时并命其撤换新闻部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