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开放慢性病房探病 指挥中心:须符合3条件

疫情趋缓,指挥中心开放医院慢性病房探病。(资料照)

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今(11)日表示,国内COVID-19疫情趋于稳定,衡酌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及民众探病需求,除原先已开放探病医院加护病房、安宁病房、呼吸照护病房、精神科病房及儿童病房等区域,及有身心障碍、病况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探病外,已于昨(10)日函文各县市政府转知各医疗院所,得有条件开放全国医院之慢性病房探病。民众至上述病房单位或符合条件情形之探病注意事项不变,说明如下:

1.探病者须不具COVID-19相关症状、未曾接触确诊个案或具相关公共场所活动史,且进入医院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及落实手部卫生。

2.探病时段为每日固定1时段,每名住院病人限每次至多2名访客为原则。

3.所有探病者应出具探视日前3天内自费抗原快筛(含家用快筛)或PCR检测阴性证明。若「完成完整COVID-19疫苗接种(已完成疫苗应接种剂次并达14天以上」或「确定病例符合检验解除隔离条件且距发病日3个月内」得不采检。

图为医院病房探病的相关规定。(指挥中心提供)

指挥中心提醒,由于医院属于高感染传播风险场域,疫情期间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探病,建议以视讯或电话方式替代实地探视;若仍有探病需要,应配合实名登记及院方相关管理措施。另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将视疫情发展滚动式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