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批中市治安警方毫无作为?警察局:打击犯罪丝毫不松懈

市议员蔡耀颉(左三)说,请警察局要提前做好对应措施,让民众安心,也保障民众的投票权益。(陈世宗摄)

台中市日前发生恶少打人事件沸沸扬扬。市议员蔡耀颉质询说,市府做了什么改进措施,现在的快打部队是否能即时到达去中止现场的混乱,警察局有无标准的SOP作业流程,如果只是现行的盘查扩大或是现在已经有的业务再稽查,那是否仅流于形式?警方指出,快打部队于通报后3分钟内赶到,打击犯罪丝毫不松懈。

蔡耀颉指出,市府说全力支持基层警力,却毫无作为,令人质疑市府说要改善治安仅是流于口号而已,过去的数据台中市政府的治安是六都的前几名,难道市府要一直活在过去的数据沾沾自喜而不求进步吗?现在能做的就是赶快想办法改善,避免未来如果再发生更大案件才来后悔,警察局的除暴安民专案,不能只流于数据,数据的背后都是民众权益受损的证据。

蔡耀颉说,有关选罢法规定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内,喧扰或干扰劝诱他人投票或不投票,那假设民众在35公尺做了相关行为,警察局能做相关处置吗?年底除了有公投案,还有立委补选的投票,请警察局要提前做好对应措施,让民众安心,也保障民众的投票权益。

警察局表示,民众若于投开票所30公尺内喧哗、拉票等干预投票行为,警卫人员应上前 制止,若经劝阻仍继续为之,将通报选监委员及紧急事故处理小组到场并全程搜证;另当日地检署均有指派专责检察官进驻分局,将请示专责检察官后,依公民投票法第42条 或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08条第1项第2款,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万5000 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