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欣驰等:以旧换新补贴超预期 对行业销量形成明显拉动

中新经纬7月27日电 题:以旧换新补贴超预期 对行业销量形成明显拉动

作者 尹欣驰 中信证券汽车及零部件行业首席分析师

李景涛 中信证券汽车及零部件行业联席首席分析师

李子俊 中信证券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分析师

武平乐 中信证券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分析师

董军韬 中信证券汽车及零部件行业分析师

7月25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明确提出,将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在这一政策中,汽车行业被特别强调,是以旧换新政策的重要支持领域。本次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全面超出市场预期,预计将对行业销量形成较明显的拉动作用,行业景气度有望上行,汽车板块或成为投资的重点关注领域。

在货车领域,《措施》提出“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为低排放货车。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无报废只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5万元;只提前报废老旧营运类柴油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3万元”。这一政策的出台,预计将显著拉动货车行业的销量。根据中保协数据,截至2023年年底,国三排放标准重卡保有量约59万辆、轻卡保有量约120万辆。

对于客车市场,《措施》提出“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我们测算,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保有量约10万辆,政策的出台将有效拉动公交车及动力电池的以旧换新。此外,《措施》还提出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望提振两轮车市场的需求。

在乘用车领域,以旧换新补贴金额在原有基础上翻倍,我们预计,汽车销量有望延续复苏态势。《措施》提出“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基础上,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提高至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 2万元(此前为1万元)、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1.5万元(此前为7000元)”。我们测算,截至2023年年底,符合“以旧换新”报废要求的乘用车保有量为1454.5万辆。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力度进一步加大,有望促进新车销售,带来100万辆级别的增量需求。

此外,《措施》还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安排148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用于落实支持政策。同时,涉及的支持资金按照总体9:1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我们认为,相比于此前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6:4的央地共担比例,本次9:1的比例有望显著提升地方政府落地以旧换新政策的积极性。此外,《措施》还明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下达资金额度收回中央”。因此,本次政策落地的速度或将超预期,相关优惠政策有望在年底前得到全面落实。(中新经纬APP)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责任编辑:宋亚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