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警局禁拍摄?男报案「录影存证」遭阻止上铐 情绪失控遭送办

高雄市一名黄姓男子报案「录影存证」遭员警阻止上铐 ,情绪失控遭送办。(照片 / 警方提供)

警民纠纷?高雄市一名黄姓男子因劳资纠纷、针对劳工局处理程序产生争执,并前往市府劳工局劳检科办公区域,却在7月20日前往劳工局抗议,事后又因拾获一支录音笔,前往派出所报案。未料黄男却用手机拍摄派出内部,遭到员警制止后对员警咆哮、辱骂。高雄市警前镇分局后依《妨害公务罪》,将黄男上铐逮捕,并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回顾本案,该名黄姓男子于7月21日报案称拾获一支录音笔,并至高雄市警前镇分局做笔录。

根据警方说法,期间,黄男却以手机拍摄警局内部环境,遭员警制止后情绪暴怒,之后摔丢公务文件,经员警以手铐、脚铐实施保护管束。警方也强调,上铐过程均无逾越比例原则。黄男再由父亲从警局带回,其父对于员警处理本案过程也并无意见。

时隔近一月,黄男今(30)日于记者爆料网公布该消息,并附影片声称:「我手上有警察动手的影档未公开,请管理员观看是否能提供此案部分的证物,还有其他物证。」

黄男也向记者强调,针对此案,他手上存有录音档可证明此事。他进一步指出,当时他作为报案人员,因捡获非法录音的物证,于正在报案的过程却被员警以恐吓威胁必须将物证归还,如果不做,则须以现行犯做逮捕且不得做完笔录,「所以我才退后而且我有跟警方提出不得继续靠近我,最后抢夺拍摄的手机,并要删除影片才能放我离开派出所。」

黄男该爆料贴文公布后,网友留言也一面倒:「警察局不能录影 不是常识吗」、「事情也不能听单方面,会这样应该也是有原因;而且警察局本来就不能录影,被制止也是刚好而已」、「事出必有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