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网络经营环境 厦门发布《网络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合同行为规范指南》

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厦门1月6日电 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了网络交易经营者合同合规指导现场会,同步发布《集美区网络直播营销行业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和《网络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合同行为规范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更好地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合同行为,营造良好网络经营环境,推动网络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近年来,厦门电商企业发展势头强劲。目前,全市已有27个网络交易平台、近10万平台内经营者,但诸如单方取消订单、延期发货、货不对板、购买链接失效、电子合同找不到等消费纠纷也随之而来,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此,厦门市以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对于电商平台行政指导专班工作实践为基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清单》及《指南》,对网络交易经营者的合同行为、直播营销行为等做出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指导,引导网络交易经营者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其中,《指南》梳理归纳了网络交易合同的公示和查询要求、容易被忽略的合同组成部分和表现形式、常见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等,帮助网络交易者高效规范合同行为。同时,针对网络交易过程中,经常出现的消费者签约后找不到合同、购买链接失效找不到所购商品相关信息等合同储存问题,《指南》要求“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完整保存与消费者签约时使用的交易合同、服务协议版本,并保证消费者能够便利、完整地查询和下载”。

针对在直播营销过程中时常出现消费者对营销政策理解与直播间承诺有出入的情况,《指南》明确除网络交易平台规则、协议以外,“直播间的弹窗、背板展示的商品及服务信息”“网页上的关于满减、买赠、保价等促销信息”等其他的8类亦可视为网络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的内容。

当天,同步发布的《清单》则归纳梳理常见突出的32项网络营销违法行为,包括严禁推销的商品服务、严禁使用和发布的信息、严禁使用的营销行为等内容,为网络交易主体合规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一站式指引,以降低违法风险。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引导经营者增强自律意识,打造公平、透明、有序的电子商务环境。同时,及时应对新兴问题和挑战,以提升履约质量,防范化解纠纷,营造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在助力电子商务市场的繁荣稳定的同时,为厦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张萌 林颖芳 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