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2624亩!博白县蕉林水库工程建设用地获批复

日前,自然资源部函复自治区人民政府,博白县蕉林水库工程项目已获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同意批复用地2624亩,标志着该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圆满完成。

蕉林水库位于玉林市博白县龙潭镇和松旺镇,所在河流为独流入海的龙潭河支流蕉林河,流域面积166.7km2。该工程是一座集产业供水、灌溉、泄洪等功能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是西南五省区重点水源工程之一,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的重点水源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约7.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0.8亿元)。

据了解,蕉林水库的工程任务主要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提供生产生活用水。玉林龙潭产业园区是玉林市打造向海经济的桥头堡和主战场,也是玉林市重点打造的一个千亿级产业园,随着园区逐步发展壮大,水资源短缺问题已成为该园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为保障园区发展用水需求,玉林市决定建设该水库。

针对项目工期紧迫、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紧缺的难题,玉林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研究最新出台的政策,做到政策尽用活用,通过申请先行用地解决项目提前入场施工问题,采取进出平衡政策,通过日常变更流入的耕地平衡水库淹没区的流出耕地,节约用地成本约1.7亿元。同时,通过自治区、市、县三级同步联动,一体化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等工作,用地报批材料上报至自然资源部仅耗时2个月,并于今年2月上旬获得国家用地批复,为加快项目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刘珊珊 肖海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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