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心践行司法为民 倾力办好安居实事

能否向购房群众如期交房,是全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记者从8月15日上午举行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房地产买卖秩序 优化交易市场环境”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了保障购房群众能够住进新房、住进好房,在司法审判工作方面,全市法院采取了三项措施。

依法判决,督促开发商履行义务。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开发商违约逾期交房的,依法判决其承担逾期交房法律责任,通过判决引导、督促开发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尽早交房。

依法调解,保障购房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法院通常会加大对诉讼双方的调解力度,劝导开发商以减免物业费等形式自愿承担责任,引导购房人兼顾自身主要利益及购房户整体利益,避免房地产企业出现经营恶化、楼盘烂尾的现象,全面、充分地保障购房群众的主要、根本权益。

依法协调,维护房地产行业经济稳定。主动参与保交楼政策的调研和制定,全面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协调相关审判、执行、保全、立案等司法工作,为我市化解问题楼盘和保交楼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司法智慧,贡献司法力量。

(记者朱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