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持安全帽暴打居民 在地人一度包围警局、民宿 检起诉5人
马公东卫路口,因行车纠纷嚣张逞凶的游客被起诉。(翻摄画面/许逸民澎湖传真)
案发后,同行游客担心遭在地人包围,在警方保护下搭计程车离开民宿。(资料画面)
4月26日发生在澎湖的一起游客与当地民众行车纠纷,游客一行人却拦车拖行暴打居民,差点引爆居民包围警局、民宿讨公道的马公市东卫路口游客街头暴力案,日前经检方侦查终结,将行凶的游客林○宸、江○宏、江○甫、郭○轩、王○峻等5人提起公诉。
澎湖地检署表示,5人分别涉犯刑法第150条第1项、第2项第2款于公共场所聚集3人以上,下手实施强暴胁迫,因而致生公众或交通往来之危险罪、第185条第1项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第304条第1项强制罪、第277条第1项伤害罪、第354条之毁损等罪嫌。同时强调街头暴力行为零容忍之立场,如有在公共场所纠众施暴之情事,必将严正执法,从严妥速侦办,以维法纪,保障良善。
起诉书指出,经讯问案发在场之所有被告、证人与告诉人、详细勘验现场监视录影画面,并亲赴案发现场进行实地履勘、搜集必要物证后,认被告林○宸等5名游客确有将机车停放于告诉人汽车周边,刻意阻挡告诉人驾车离去,再以安全帽毁损告诉人汽车挡风玻璃、驾驶座车窗,复强行将告诉人拉出车外拖行,并出手殴打告诉人等行为,更造成现场用路人难以通行之公众交通安全风险。
至于另名被告林○宇,系行驶在最后之机车,案发时仅单纯停留现场,全程均未参与上开犯行,亦无助势之行为,且无其他证据足认其与被告林○宸等5人有犯意之联络或行为之分担,认其犯罪嫌疑不足,而为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