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警衝突男猝逝 檢將解剖釐清
桃园王姓男子骑车闯红灯被拦下,情绪激动与员警发生冲突,被压制后却身体不适,送医身亡。记者周嘉茹/翻摄
警方调查,四十八岁王男前晚十时许骑车行经桃园区安东街闯红灯右转,被二名巡逻员警发现要求停车,王男不理会直接骑走,再度闯红灯左转后才被拦下。
警方当场酒测确认王无酒驾,但他情绪不稳,不断叫嚣爆粗口,还多次出拳挥打,员警被攻击后拿出警棍防卫,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随后支援警力赶到,王男被压制在地,突然出现身体不适,警方虽立即送医,王仍抢救不治。
桃园警分局表示,当下员警依法逮捕,发现王男身体不适,也立即通报救护人员到场,但王已无生命迹象,送医无效。
桃园地检署昨下午进行相验,王男身体外观无明显伤势,预计廿一日解剖,以厘清确切死因。
王男妹妹说,哥哥体型壮硕,平时不饮酒也无心血管疾病,得知哥哥猝逝十分意外,家属希望还原事发经过,以厘清是否有执法疑虑。
法界指出,根据警察职权行使法,警察行使职权,不得逾越所欲达成执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应以对人民权益侵害最少之适当方法为之。刑事诉讼法九十条也规定,被告抗拒拘提、逮捕或脱逃者,得用强制力拘提或逮捕,但不得逾必要程度。
警方执法时,若对方尚未完全在实力控制下,适度使用强制力作为没问题,但若人已在完全实力控制下,再使用过多强制力就可能有执法过当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