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怨怼丢7颗汽油弹泄愤 汐止男下场惨了

汐止李姓男子丢汽油弹因涉放火罪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10月。(资料照)

李男以玻璃瓶自制汽油弹。(资料照)

新北市李姓男子与苏男早有怨怼,去年9月20日朝苏男位在汐止的住处丢7颗汽油弹,警检发现他以卫生纸当引信,并在瓶口黏贴水雷鞭炮点燃,朝苏男住处丢掷,虽然仅烧毁1部机车,但已触犯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罪,士林地院日前审结,判处3年10月有期徒刑。另外李男提供帐户给诈团,遭判处有期徒刑2月,并科罚金1万元。

李男与苏男曾有口角,去年案发当天晚上7点多,先到住家附近购买160元的汽油,分装到玻璃瓶内,并以美工刀裁切卫生纸,贴上水雷鞭炮,当作点燃引信,并携带10颗汽油弹到苏男的住处,以打火机点燃7颗,企图从1楼丢入苏男住处内部,却被玻璃门窗挡住,坠落1楼当场炸裂,并冒出火光,还好附近邻居听到声响,立刻帮忙扑灭火势。

法院根据李男购买的汽油、监视器画面,认为李已经着手实施放火,虽未使建筑物丧失功效,属于未遂,但李男辩称,苏男曾经要骚扰他的家人,他是为了保护家人才丢汽油弹,但法官并不采信,并未以情堪悯恕给予减刑,尽管案发后与李与苏母达成和解,仍依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物未遂罪判处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