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谎称毒品 男子成功躲钓鱼仍吃诈欺官司

李姓男子贩卖「G水、液态摇头丸」的原料「丁内酯」,自以为可以规避刑责,没想到法官认为李男以原料谎称毒品的行为属诈骗,直接依加重诈欺取财未遂罪判8月徒刑且须入狱,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李姓男子利用交友软体贩卖俗称「G水、液态摇头丸」的二级毒品,员警钓鱼逮获后发现,李男贩售的仅是G水原料「丁内酯」。高雄地院认为该成分并非列管毒品,无法论处毒品罪,但李男拿假货谎称毒品反倒害自己吃上官司,被依加重诈欺取财未遂罪判8月徒刑,须入狱,可上诉。

今年3月1日李男利用交友软体「Grindr」,刻意使用暱称「水找我」吸引毒品买家上门。警方佯装顾客上线询问有无G水现货,李男回复「凤梨汁/20ml$400、草莓汁/30ml$600」等行话,双方进一步加Line、约定面交。

当天下午,李男将丁内酯分装成3罐并放入纸袋,开车至高雄市三民区皓东路一处巷口等待,员警便衣前往赴约,一坐上车就表明是警方查缉,直接扣得3罐证物,也在车上另外查扣2罐疑似G水证物,一并送高雄医学大学附设医院检验。

结果显示,李男贩卖的根本不是G水,只是G水的原料丁内酯,由于丁内酯非毒品危害防制条例列管毒物,法官无法论处毒品罪嫌,李男自以为逃过一劫、可脱身。

但法官表示,李男以原料谎称毒品的行为属诈骗,直接依以网际网路对公众散布而犯诈欺取财未遂罪,判8月徒刑,不得易科罚金须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