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山老鼠现形 林道监视摄影拍到背盗伐珍木

越南籍阮姓移工等人盗伐林木被逮,台中地院依违反《森林法》判1年6月,并科罚金261万元。(资料照片/陈淑芬台中传真)

东势林管处大甲溪事业区第4林班地巡山员,今年4月间晚间在林道监控摄影即时影像看到人揹树材移动影像,会同警方漏夜赶赴现场,一行人鸟兽散,逮到越南籍阮姓移工,并查扣捆台湾扁柏角材的背架4组、6块扁柏共重249公斤,台中地院依违反《森林法》判刑1年6月、并科罚金261万元,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阮男在2019年11月间被通报逃逸外劳,与人结伙在今年4月19日到林务局东势林管处大甲溪事业区第4林班地盗伐台湾扁柏,一行人以背架背负树材离开,行经和平区胜利路8.2公里处下方约30公尺处,遇林管处及警方查缉一哄而散,查缉人员分头搜索,逮捕阮男,并在他身旁查扣1组背架,距离15公尺附近另有3组背架,共捆绑有6块台湾扁柏,总重249公斤,市价约26万1000元。

阮男否认盗伐林木,辩称他独自搭计程车到附近爬山,却迷路了,并不知捆绑木头的背架是谁的。工作站人员指证,从盗伐地点走到查获处大约要走2小时,现场通常会有在地居民来巡水路,但少见有登山客。

林管处森林管护员做证指出,在工作站装设的红外线感应式监控影像中看到有人背着木头经过,会同警方等约10人赶赴进场,分头搜索,看到有头灯的灯光冲往溪谷,在林道下方查获阮男,当时他手戴工作手套,手套及外套衣领都残留木屑。

台中地院法官认定,阮男结伙2人以上盗砍珍贵林木,适用有利于当事人的修正前《森林法》规定,加重其刑,并科赃款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金等规定,判处徒刑1年6月,并科罚金261万元,罚金得易服劳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