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籍移工竟跨海沦车手 5万交保限制住居!「1漏洞」险让他逃跑

越南籍陈姓逃逸移工担任诈团车手被逮,今年3月收容迄今,高雄地检署16日凌晨以案情需深入追查为由、向法院声押,高雄地院裁定5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在收容所。(本报资料照片)

越南籍陈姓逃逸移工担任诈团车手被逮,今年3月收容迄今,高雄地检署16日凌晨以案情需深入追查为由、向法院声押,高雄地院裁定5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在收容所。陈男透过友人办保,差点「自行离开法院」,检方得知后立刻通报警方赶到法院接人,才未让陈男利用交保漏洞逃逸。

陈男是透过合法管道来台的移工,去年8月失联后加入诈骗集团,担任取款车手。高雄一名被害人遭该集团诈骗40万元报警,警方根据帐户资料锁定取款对象后,今年3月28日在某ATM前逮获陈男,查获后依规定移付移民署收容。

由于陈男的收容期将于5月底期满,但案件仍在侦办中,雄检15日向法院声押。雄院认为陈男无羁押必要,16日凌晨裁定5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在「收容所」。

检方一接获交保裁定,惊觉不妙,立刻通报邻近辖区警分局。警方随即派员赶到法院,果然看到陈男的友人已经带着现金正准备替他半保。陈男一交保,就在警方「陪同」下前往收容所。

收容所人员对于把陈男送回一事不解,半夜急电检方,质疑为何不羁押、要把人丢回收容所,但检方也只能表示无奈。

依规定,交保后当事人可当庭获释,但法院此次裁定忽略陈男原本就具有「逃逸移工」身份,若让其自行离开法院,对于前往收容所报到的行为毫无约束力,徒增纵放的可能,让人为之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