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男拒繳廢清法罰款 土地遭查封後速繳清
云林水林乡洪姓男子违法载运事业废弃物回填,遭裁处罚锾新台币27万元却拒缴,由行政执行署嘉义分署强制执行,仍不理会,嘉义分署查封其名下约593坪土地,洪男缴清罚锾。
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嘉义分署今天发布新闻稿,洪男购入废纤维、废塑胶等事业废弃物,于111年1月间驾驶自用大货车载运废弃物,至其管理的口湖乡水井段土地回填。
洪男因未依法取得废弃物清理、处理许可文件迳行从事废弃物贮存、清除、处理作业,因违反废弃物理法规定,遭云林县环保局裁处罚锾27万元。
嘉义分署表示,云林县环保局经通知缴纳罚锾,洪男逾期不缴,案件则移送行政执行署嘉义分署强制执行,分署于今年9月间受理,执行人员调查掌握洪男财产明细并通知缴纳,但洪男仍不予理会。
嘉义分署指出,洪男对于缴纳罚锾不闻不问,执行人员查封其名下位于水林乡塭底段约593坪土地,洪男见事态严重,汇款缴清27万元罚锾,分署随即撤销土地查封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