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府推「托药5步骤」 幼儿喂药需满足这一条件

云林县长张丽善责成教育处订定幼儿园托药机制,落实托药管理,针对幼童托药管理提出「托药5步骤」,使幼童用药能受到保障。(本报资料照片)

近日婴幼儿照顾场所接连传出幼童未受妥善照顾情事,云林县长张丽善责成教育处订定幼儿园托药机制,落实托药管理,针对幼童托药管理提出「托药5步骤」,以医疗机构开的药为限,使幼童用药受到保障。

教育处表示,将函文辖下管理的幼儿园严格遵守托药步骤,应确实核对药品、药袋之记载,依所载方式用药;家长委托协助幼儿用药应以医疗机构所开立的药品为限,并务必请家长提供托药单,严禁喂食任何非家长提供的药物给幼儿。

云林县公私立幼儿园托药5步骤为,一、园所订立托药措施:幼儿园应订立托药措施,并告知幼儿之父母、监护人或实际照顾幼儿之人。二、确认家长托药内容:与家长确认托药单,并详细载明幼儿症状、药品、使用时机及途径等,且确认处方笺为医疗机构开立。三、依处方笺协助用药:依处方笺所载之用药时间及剂量给幼儿用药,幼儿服药后,用药人员应立即签名及记载用药时间,表示已确认给药。四、注意幼儿用药反应:观察幼儿用药后反应,如有异常应立即联系家长,并讨论后续处理程序。五、药物确实回收处理:过期未用完药物或已不使用之药物,应确实依照药物回收规定处理。